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 2025 年第 2 号公告,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25)等 50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 9 项修改单。新标准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提出更明确的要求,明确不允许使用“零添加”等用语。
同期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00 号,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布),自 2027 年 3 月 16 日起施行,对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、标注形式和监督管理作出规定。
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2025 年第 2 号公告);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00 号。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hc.gov.cn/sps/c100088/202503/e8a432507f7d4f08a877e76a9b0578ce.shtml